|
“他们这样的电影比对,是不科学、不诚信的。”陆川的律师认为,原告没有对两片动态比对,而是仅把视频一帧一帧剪下来,把看上去像的静态画面留下来做比对,显然是不公平的。庭后陆川也表示,刘应该是看完《可》片后,再剪《我》的。
【现场意外】
背投电视突然“黑屏”
在原告向法庭出示《我和藏羚羊》片的光盘时,几名法官将一台52英寸的大背投电视搬进法庭。当一切准备就绪,大家聚精会神等待电视画面出现时,却突然来了一声“砰”的声响,电视中什么也没有。原来是由于法庭电视机无法接收原告播放光盘的视频信号,所以不能演示。
原告要求追加被告
在刘宇军一方出示证据阶段,刘的律师突然提出要求追加《可可西里》的主要投资方——美国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为被告。鉴于此,法官只得宣布中止审理,待确定哥伦比亚公司的注册地后,再确定该案是由朝阳法院继续审理,还是移转到其他法院。
原告要追加被告,这对双方来说都意味着案件的诉讼期将加长,被告感觉不可思议,这也让很多旁听记者觉得迷惑。休庭后,记者们立即围上去问,刘宇军和律师则分别表示,那都不是自己的意思。刘宇军说:“这关系到知识产权的问题,不能急,先等等,一定会真相大白的。”
【新闻链接】
《可可西里》侵权赔偿10万元
去年年底,影片《可可西里》侵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的主持下调解结案。被告北京华谊兄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为侵权使用原告李维东的4幅照片赔偿1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5510元及李维东因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并登报向原告赔礼道歉。 据悉,这也是我国电影故事片中因使用照片而产生著作权纠纷的第一案。 (郭志霞/文 通讯员曹璐/摄) 上一页 [1] [2] [3] [4]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