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居县严禁党员干部参与明火上坟祭祖 |
| 仙居县严禁党员干部参与明火上坟祭祖 |
| 作者:佚名 来源:仙居纪委 点击: 更新时间:2008-4-6 14:3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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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森林消防工作,仙居县纪委近日发出通知,严禁全县党员干部参与明火上坟祭祖行为,真正做到在思想上绷紧防火这根弦。
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森林消防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是森林消防禁火期间,严禁在林内明火上坟祭祖,提倡用鲜花、电子礼炮等文明上坟祭祖方式。
三是党员干部在林内参与明火上坟,未造成后果的,经查实要予以通报批评;引发森林火灾的,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依纪追究法律责任和党政纪责任。
四是党员干部参与上坟,对其共同上坟人员使用明火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据有关轨道,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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